可能有點長氣, 也要溫提一下.
股票期權的買家是有權在到期前任何一日行使, 就算當時是 OTM 也有權行使 - 理論上沒有人會做而已. 如果是 deeply ITM, 時間值成份剩下很少, 則提早行使的機會很大.
而且是實物交收.
如果沽家 short put 被行使了, 又沒有錢買貨, 只有在翌日立即沽出, 而證券行或者會 (視乎該行對"篤手指"的容限) 收取一日的利息. 這是小事.
如果沽家 short call 被行使了, 又沒有股票交貨, 問題便大一些, 因為此等於無貨沽空, 又被逮個正著, 交易所會依例罰款 (貨款的 0.5%). 而沽家亦要在翌日立即買貨交收.
很多時, 在除淨日前一日收市後 long call 者都會把 ITM call 提早行使以收取股息, 而 short call 者在翌日補的貨已沒有股息, 便要再賠股息給對手.
故此 short call 者應評估 ITM call 剩下的時間值是否低於股息, 決定是否在除息日前處理倉位.
2011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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