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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1-08

股票期權沽家要提防被提早行使

可能有點長氣,  也要溫提一下.
股票期權的買家是有權在到期前任何一日行使,  就算當時是 OTM 也有權行使 - 理論上沒有人會做而已.  如果是 deeply ITM,  時間值成份剩下很少,  則提早行使的機會很大.
而且是實物交收.
如果沽家 short put 被行使了,  又沒有錢買貨,  只有在翌日立即沽出,  而證券行或者會 (視乎該行對"篤手指"的容限) 收取一日的利息.  這是小事.
如果沽家 short call 被行使了,  又沒有股票交貨,  問題便大一些,  因為此等於無貨沽空,  又被逮個正著,  交易所會依例罰款 (貨款的 0.5%).  而沽家亦要在翌日立即買貨交收.
很多時,  在除淨日前一日收市後 long call 者都會把 ITM call 提早行使以收取股息,  而 short call 者在翌日補的貨已沒有股息,  便要再賠股息給對手.
故此 short call 者應評估 ITM call 剩下的時間值是否低於股息,  決定是否在除息日前處理倉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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